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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鼻岩未獲指定自然紀念物 侯友宜:續溝通討論

2020/12/19 17:32(12/19 17: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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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佩瑤、王鴻國新北19日電)新北市瑞芳區象鼻岩申請指定為自然紀念物未獲通過,市長侯友宜今天表示,指定與否仍有些不同看法,會持續溝通與討論,現階段由區公所負責維護遊客安全和景觀地貌。

基隆鳥會於民國107年4月10日行文給新北市政府,將象鼻岩提報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8條「自然紀念物」中的「特殊地形及地質現象」,除認為象鼻岩本身具有足夠的條件外,也希望能取得保護象鼻岩的法令依據。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18日召開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討論「野柳地質公園是否指定為自然地景」及「象鼻岩是否指定為自然紀念物」2案,其中野柳地質公園獲審議委員無異議通過為自然地景,成為北海岸第一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的地質公園。

但象鼻岩部分,農業局表示,與會委員對於基隆鳥會提案保育象鼻岩持正面肯定,並聽取現地管理維護包括警戒線劃定、保全巡護、環境清潔、停車管理等工作,充分了解目前措施已能達到保護景觀、生態和遊客安全的目的。

農業局說,因地方民眾擔心指定後對於地方發展受到限制,也擔心指定後持續增加指定範圍,強烈表達沒有指定的必要,審議會衡諸整體意見,最後作成暫緩指定的決議,期待各界凝聚共識後再行研議。

侯友宜今天上午出席貢寮區旺福公共托老中心開幕記者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有關象鼻岩申請指定為自然紀念物,還有些聲音、不同看法,需要繼續討論和溝通,現階段瑞芳區公所會負起責任,在象鼻岩現場拉封鎖線,並有安全人員在場維持秩序,讓遊客在安全距離拍照,保護象鼻岩的地質景貌。(編輯:李錫璋)10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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