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禁汞及甲基汞 環署:對產業無顯著影響
2020/12/10 17:18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0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為配合聯合國汞水俣公約,修正公告國內環境用藥禁止含「汞」及「甲基汞」;環保署調查國內相關產品登記成分都不含汞相關物質,因此評估對產業無顯著影響。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修正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即日起生效,增訂「汞」及「甲基汞」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成分。
環保署表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於民國95年公告施行,99年修正一次。本次為因應聯合國「汞水俣公約」規範於今年起禁止生產、進口或出口含汞殺蟲劑產品,因此修正公告。
環保署指出,經調查目前國內環境用藥產品成分無登記汞相關物質,將「汞」及「甲基汞」列為環境用藥禁止成分,對產業無顯著影響。
根據資料,修正「汞」及「甲基汞」列為環境用藥禁止成分後,國內環境衛生用藥成分禁止含有化學物質種類共達80項。(編輯:陳政偉)1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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