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台南校區1副教授身兼多職 教育部將查核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張榮祥台北7日電)媒體報導,康寧大學台南校區一名副教授身兼校內多個職務。教育部今天表示,學校聘任應依大學法及組織規程規定辦理,近期將至康寧大學台南校區查核。
媒體報導,109學年度被教育部停招的康寧大學台南校區,竟讓一名副教授身兼5個系所的主任和2個行政職。
康寧大學副校長兼台南校區主任陳清溪告訴中央社記者,這名副教授兼任台南校區多個系的系主任,主因是台南校區已停招,部分老師優離優退,只剩助理教授及講師,沒有資格擔任系主任,才請這名副教授兼任。
他表示,這名副教授兼任多個系的系主任,只領一份薪水及一份主管加給,沒有多領,等於是做義工,這項任命也是校方的行政自主裁量,沒有違法。
教育部回應,依大學法規定,大學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依該校組織規程規定程序,從副教授以上的教師中選出,報請校長聘請兼任;但藝術類與技術類系所及學位學程的主任、所長,得聘請副教授級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兼任,康寧大學應依大學法及組織規程規定辦理。
教育部指出,依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5點規定,各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的教師學術或實務專長,應與其任教課程領域相符;教育部近期將至康寧大學台南校區查核教學品質,並將此案納入查核事項。
另外,教育部提到,康寧大學向台糖公司承租土地做為台南校區,今年2月須繳交後20年的權利金,教育部函請康寧董事會捐資,但董事會卻遲未進行,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規定,徵詢私校諮詢會並決議,董事會須依承諾在期限內捐資,如果未能達成,教育部將聲請法院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教育部指出,康寧董事會未依承諾在期限內捐資,因此教育部7月聲請法院解除康寧全體董事職務,法院於11月17日裁定解除全部董事職務;後續教育部將依私校法規定,從原有董事或熱心教育的公正人士中,指定若干人會同推選董事,重新組織董事會。(編輯:管中維)1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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