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專法上路 勞動部籲雇主遵指引勿歧視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4日電)中高齡就業專法及其子法今天上路,勞動部職安署同步發布相關安全衛生指引並提供工作適能評估表及檢核表,讓雇主進行工作場所及個人健康風險評估,避免職災發生。
為促進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重回職場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及其子法今天正式上路施行,由於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可能因身體機能特性下降而導致職業災害發生,職安署今天也同步發布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讓雇主能參考指引內容,強化相關安全與健康設備及管理措施。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長李文進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中高齡者隨年紀增長,其骨骼肌肉、心血管呼吸系統及視力、聽力等可能隨年齡而有所衰退,進而導致注意力下降而造成工作危害,因此根據指引內容,雇主在聘僱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時首先應進行危害辨識及評估。
李文進指出,危害辨識及評估包含工作場所的風險評估以及個人健康風險的評估,在個人健康部分,除了一般及特殊勞工體格或健康檢查外,也建議評估包含肌肉骨骼疾病、心血管疾病及工作適能等,指引中也已提供評估表供雇主使用。
至於工作場所的風險評估,李文進表示,雇主應針對作業環境的照明、噪音、人因危害、環境溫度等進行評估,並採取必要的預防及改善措施,以防止發生職業災害。
另外,根據指引內容,當雇主依工作場所及個人健康風險評估結果,發現中高齡者不適任特定工作時要進行危害控制時,必須以作業環境改善為優先考量,其次才是進行工作調整與職能訓練,李文進表示,這是為了保障中高齡者的勞動權益,避免有歧視或者是強迫中高齡勞工情況發生。
李文進也提到,雇主若因為聘僱中高齡勞工而有作業環境改善需求等,勞動部也有相關計畫可以提供輔導措施及補助等,雇主都可以向職安署諮詢。
此外,雖然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僅是行政指導,但李文進強調,若雇主違反指引導致員工受傷甚至死亡,仍可以回到職安法法規進行開罰,呼籲雇主遵循指引內容。(編輯:陳政偉)1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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