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大教師升等爭議 工會籲勿重新評分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5日電)中國醫藥大學一名教師提出升等案,超過2/3外審委員傾向推薦升等,卻遭校教評委員以投票否決。該名教師二度提出訴願都成功,工會今天呼籲校方尊重結果,避免重新評分。
對此,中國醫大校方晚間解釋,訴願結果並未否定該校請6名外審委員確認審查結果的程序正當性。後續因一名外審委員迴避,導致審查人數不足,目前正補送中。
高教工會、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今天聯合發出新聞稿指出,一名任職於中國醫大的教師,107學年度申請升等正教授,歷經教評會初審通過,送6名外審委員審查學術表現,其中4人評分勾選「前11%~25%(優)」、2人評分勾選「前26%~50%(良)」,達2/3以上多數在四等第標準中,傾向推薦升等。
然而,中國醫當時未明確規定多少外審委員勾選何等第為通過,升等案送入校教評會後,由校教評會委員對外審結果進行「綜合性審議」,以投票否決外審結果,決定該升等案未通過。
該教師認為教評會推翻外審委員的決定不合理,憤而提出訴願。根據工會提供的資訊,今年2月,教育部訴願會認為中國醫大升等辦法缺乏明確標準,認可該教師訴願「有理由」,要求校方釐清新舊規定,以有利於訴願人規定部分參酌適用。
中國醫大後續要求原6名外審委員重新評分,其中一名委員因曾是「計畫共同主持人」而迴避,校方就以外審委員未達6名評分,決定升等未通過。該教師再次提出訴願,教育部訴願會於今年10月要求中國醫大另為適法決定。
工會批評,中國醫大不按照第一次訴願結果,採取對教師有利的認定,濫用「重新評分」策略,製造出因委員迴避或更換,導致變更評分結果的不公平情況。
工會主張,「重新評分」應僅限於評分已遭撤銷而有重評必要時始得為之,否則對升等申請人不公平,也恐成為學校介入評分的巧門。
中國醫大今天稍晚發出新聞稿解釋,該教師的升等案,是因未達2/3以上外審委員認為通過,尊重該外審結果。
中國醫大認為,訴願結果並未否定校方請6名外審委員確認審查結果的程序正當性。後續因委員迴避,導致審查人數不足6名。二度訴願決定請學校再補送一名委員審查,目前正在辦理中。
中國醫大強調,尊重行政救濟制度,也尊重教師升等的外審結果。但在外審尚未全部回覆、升等結果尚未確定前,「實不容任何人透過媒體混淆事實,影響教師升等結果。」(編輯:陳政偉)1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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