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入境附陰性報告違者重罰 3類狀況者除外
2020/11/25 14:29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許秩維台北25日電)12月起入境者須提供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表示,屆時符合緊急協處、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經指揮中心同意者才可免附檢驗報告。
陳時中強調,若非上述3類狀況而自行返台者,除須依照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也須自費接受採檢,後續也不得申請防疫補償,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1萬至15萬元罰鍰。如經確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須負相關刑責。
因應秋冬可能迎來的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12月1日起,入境者不論國籍、身分或來台目的,登機前都要出示3日內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核酸檢驗(PCR)陰性報告。有旅外民眾擔心來不及拿報告,回不了台灣,指揮中心經一週盤點各國狀況,今天提出解方。(編輯:卞金峰)109112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