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界:新聞台申設換照標準應一致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8日電)NCC今天召開新聞頻道政策公聽會,與會者多數認為,新聞台申設、換照標準應該一致;至於頻道屬性變更,法律專家認為,要做新聞台就申請新聞台,不要「選校不選系」,後續再變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電視新聞頻道申設與營運監理政策」公聽會,會中討論新聞台申設、評鑑、換照案是否應有相近標準,以及討論頻道營運計畫變更屬性為新聞頻道的標準,是否也應該跟前者有相同審理密度。
多位學者認為新聞台申設、換照應該有一致標準。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羅慧雯表示,新聞頻道應該要有好的進退場機制,有NCC以來,沒通過換照是非常少數的情形,申設有一套比較嚴謹標準,換照是附加一些複雜條款,建議新聞台申設、評鑑、換照應該要有相近標準,才不會導致部分業者很有意願、想創新,但申請時程拖很久。
政治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王國樑認為,新聞頻道如果分成一般性與專業性兩個類別,一般類別新聞台可能可以採取相同、類似的標準,不過如果是財經新聞、科技新聞等專業新聞台,審理標準上應該注重其專業性。
柏勝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潘祐霖則說,NCC雖然說「換照視同新設」,但近8年都沒有新聞頻道通過新設許可、近10年來幾乎所有新聞台換照都通過。審查時程也有差異,新聞台換照多數在6個月內完成,新設案很多會超過1年,也批評NCC過去否准新聞台申設的理由很抽象,很難理解審查標準何在。
另外,公聽會也討論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營運計畫變更將所屬頻道變更為新聞頻道,是否應該比照NCC新聞台申設、換照諮詢會議程序」,與會者多數表態「審理密度應該一致」。
潘祐霖也說,變更頻道屬性就像考大學考慮「選校不選系」,但他建議「不要選校不選系」,意思就是,業者希望當新聞頻道就用新聞頻道管道來申請,不要先用比較寬鬆的購物頻道,後來再改為新聞頻道屬性。
律師方瑋晨表示,如果NCC認為可以透過營運計畫書變更方式,把現有的地方頻道或類似頻道變更屬性為新聞頻道,無異鼓勵國內5大有線電視多系統集團(MSO)如法炮製,等於加強有線電視產業的垂直壟斷,應該不是國內市場樂見的狀況。
除了專家學者與業者之外,3家新聞台新申請者包括鏡電視、東森亞洲新聞台、希望改變屬性為新聞台的中台灣生活網,都有代表出席發言,唯獨申請換照的中天電視台沒有代表出席。(編輯:張均懋)10909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