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口罩入境超過250片 關務署提醒通關要申報
2020/9/16 13:16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6日電)口罩今天起輸入管制,範圍包含旅客攜帶,到底怎麼帶才符合規定,關務署提供兩原則參考,包括低於250片屬自用不管制,以及超量者走紅線檯申報通關,避免口罩被沒收。
為加強口罩源頭管制,今天起口罩改列輸入管制物品,需取得經濟部國貿局或衛福部食藥署許可證才能進口,範圍包含貨物進口及旅客自行攜帶;但至昨晚,就旅客攜帶自用口罩,是否放寬不受管制,經濟部、衛福部仍不同調,衍生旅客、海關恐難以適從的疑慮。
為此,行政院今早開會,跨部會協調後,拍板統一作法,經濟部及衛福部今天會正式公告。站在旅客角度,應該如何遵循,關務署官員表示,旅客只要記得,攜帶口罩在250片的自用總量管制內,就免申報也免取得許可證,可直接帶入。
至於超量,關務署官員指出,超過250片一樣可以攜帶,只是要取得相關許可證,在通關時走紅線檯申報。
關務署官員舉例,假設旅客到了台灣,發現身上口罩超量又無許可證,記得走紅線檯,尋求海關人員協助補申請許可證,這樣超過250片部分的口罩只會先「留關」,旅客還是可攜帶250片自用口罩入境,等許可證下來再來補領回超量部分口罩。
關務署官員提醒,但如果攜帶口罩超量卻又沒走紅線檯申報,則海關查到超量部分依規定將會沒收。
關於旅客攜帶超量口罩,該如何進行申報,關務署官員說,假設攜帶口罩總量到達250個以上,海關會請旅客區分哪些屬於醫用、哪些為非醫用,假設醫用部分超過250片,則要同時申請國貿局的輸入許可及食藥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若醫用口罩部分低於250片,則只需取得國貿局的輸入許可。(編輯:鄭雪文)1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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