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堅持豬肉產品不得檢出瘦肉精 違者處罰鍰
2020/8/31 17:05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31日電)嘉義市政府今天表示,據嘉義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豬肉及其製品不得檢出瘦肉精,面對中央擬修訂進口豬肉瘦肉精安全容許值,市府絕不退讓,一旦檢出將處以罰款。
政府將鬆綁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進口,嘉義市政府根據嘉義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豬肉及其製品不得檢出瘦肉精,市長黃敏惠表示,這不是藍綠之爭,這是食安、民眾健康的重大議題,市府永遠站在民意這邊,堅定守護國人健康。
嘉義市政府表示,現階段嘉義市豬肉不得檢出瘦肉精,一旦檢出將依食品安全法處新台幣6萬至2億元罰款;目前嘉義市政府也著手修訂嘉義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增修罰則,未來中央開放美國豬肉進口後,嘉義市一旦檢出也予以開罰。(編輯:謝雅竹)1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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