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以色列簽署駕照相互承認與換發協定
2020/8/24 21:09
(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安卡拉24日專電)台灣與以色列今天透過視訊方式異地簽署駕照相互承認與換發協定。合法停留以色列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持有效駕駛執照即可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駕照,不必通過筆試或路考。
中華民國駐以色列代表處表示,台北簽署儀式由外交部次長曹立傑主持,協定由以色列駐台代表柯思畢(Omer Caspi)代表簽署;在以色列則由駐以色列代表張國葆簽署,以色列交通部官員到場見證觀禮。
兩國國民未來持有效駕照且合法停留於另一方境內者,得依其國內法規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駕照,不必通過任何筆試或道路駕駛考試。
張國葆在簽署中表示,這項協定耗時4年多,歷經雙方前任代表等努力,終於完成簽署,將嘉惠雙方國民,使人民交流更加便捷,尤其是商務旅客與僑民。他期盼未來兩國人民交流能更加頻密。(編輯:郭中翰)1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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