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媒體時段宣導防疫 NCC近期開放補回廣告時間
2020/7/29 16:34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9日電)今年因應疫情,各電視與廣播頻道配合播出防疫廣告。NCC表示,原本預計徵用期結束後,放寬業者廣告時間長度,但疫情比想像中要長,決議業者近期就可開始補回原有「借出」的時間。
依2月25日通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0條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1月22日起陸續發函給無線電視、衛星電視與廣播電台,要求用插播式字幕、影片及廣播方式宣導防疫訊息;也就是政府徵用媒體時段播放防疫廣告,目前徵用期至8月31日止。
NCC主任秘書蕭祈宏表示,NCC先前宣布徵用時間採「同時段、等額」方式,業者可以在徵用期結束次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前,補回「借出去的廣告時間」。不過,由於疫情期間比原本預計的還要長,NCC今天委員會上提出臨時動議,決議讓業者近期就可以開始補回原有借出的廣告時間,不用等到徵用期結束。
至於補回時間後,消費者是否會覺得廣告時間特別長,NCC簡任視察陳書銘表示,目前電視台徵用時間是中午12時、晚間6時、8時各播出一次防疫廣告,補回作法依循「同時段、等額」原則,如果業者在平日晚間8時到9時播出防疫廣告共計1分鐘,之後也須在同期間補回1分鐘廣告,但不能累積時數,避免侵害消費者權益。
陳書銘表示,預計1週多後會公告解釋令,等解釋令公告後,就開始放寬業者播出的廣告時間長度。
根據NCC統計,適用放寬廣告時間的對象包含213個電視頻道與161家廣播事業,從2月1日截至8月31日止,無限電視跟衛星新聞頻道一台預計已播出2644分鐘防疫廣告,一般衛星非新聞頻道一台為2579分鐘,廣播全區網為556分鐘,其他類型廣播電台為548分鐘。(編輯:潘羿菁)1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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