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公開為原則 教部:涉機密專利須經認定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4日電)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參選人李眉蓁碩士論文涉抄襲,論文透明化議題受矚。教育部表示,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若涉及機密、專利事項,須經學校認定才能不公開。
李眉蓁論文爭議中,中山大學曾指出,上學期的行政會議已通過訂定「中山大學學位論文管理辦法」,取消紙本與電子論文「永不公開」的選項,以對相關碩、博士論文發表負責。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宋雯倩告訴中央社記者,依照「學位授予法」第16條,取得碩博士學位者,應將學位論文、技術報告等,以文件、錄影帶等方式,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
宋雯倩表示,學位論文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如果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其他法律規範而不得提供,學生也需要提供相關證據,經學校認定,才能不公開或一定時間內不公開。
另外,依照「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處理原則」,紙本學位論文依規定須提供公開閱覽。如果因申請專利或其他原因要延後公開,須另外申請,且以不超過5年為限。學位論文電子檔則須研究生同意授權於網路公開閱覽,未同意授權的電子全文以典藏為原則。
教育部表示,已要求各校應設有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的審核機制,避免浮濫。學校如果處理不當或不作為,將限期改善,未改善將處以停招、減招或禁用獎補助款等。學位論文的公開情形,也將列入後續新增系所、招生總量及相關補助案的參考依據。
教育部也表示,為落實學術自律,確保大專學位論文品質,已請各校積極建置論文的專業符合檢核機制。自行檢核後將結果報到教育部,將由相關領域專家進行書面檢視。
目前已有許多大學購置或自行發展出論文比對系統,教育部將和大學共同討論是否搭建全國性的查詢比對平台,供大學和教師查核。(編輯:陳政偉)10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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