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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啟用2號機 中市府將蒐集相關事證再開罰

2020/6/26 13:32(6/26 14: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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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6日電)台中火力發電廠2號機昨天開始投煤發電,台中市政府今天表示,經進廠稽查後,正蒐集相關事證後,下週將依「空污法」規定開罰新台幣800萬元以上罰鍰,並函送負責人偵辦。

中市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電24日宣布將啟動台中火力發電廠2號機組,市府環保局當晚第一時間前往稽查,發現中火2號機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尚未燒煤發電,考量違規情節,僅處分200萬元並命停止操作,並於25日下午1時送裁處書至中火簽收。

市府指出,台電卻在25日下午4時開始投煤發電,不遵行停工命令,市府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隨即率隊進廠稽查,確認投煤併聯發電。

陳宏益指出,市府將依「空污法」再次裁罰,將蒐集污染係數與相關事證後,下週將決定開罰800萬至2000萬元的罰鍰,並將負責人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市政說明,依「空污法」第56條規定,不依行政命令將移送負責人,負責人指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的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人,市府將儘速釐清本次下令違法開機使用的負責人,最快於下週召開相關程序,並將相關事證函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政府去年12月25日,廢止台中電廠第2、3號機許可證,環保署在今年2月25日撤銷廢止的行政處分。台電表示,中火第2、3號機目前回歸「許可證展延審查」狀態,審查期間,這2部機組還是可以依法啟動發電。

台電為因應夏季用電尖峰來臨,以及大學指考穩定供電需求,台中電廠2號機24日晚間點火加入供電行列。(編輯:黃世雅)1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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