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擴散 一次看懂如何申請出入境證明
2020/2/12 12:22(2/12 16:54 更新)
(中央社網站)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升溫,不少國家為了防疫,要求入境前須提供出入境紀錄證明,證明14天內不曾到中港澳地區。
印尼政府規定,台人2月底前入境印尼,須持兩週內未赴中國證明;中華民國駐越南代表處也呼籲,國人訪越先備旅行紀錄證明以利通關。
●出入境證明到哪裡申請:
到全台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或利用自然人憑證至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不過,目前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申請到的出入境證明只有日期而沒有地點,移民署正在修改系統中。
●需要帶哪些文件:
本人親自申請時,須攜帶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之正本及影本。
若委託他人代理申請,則須攜帶申請人及代理人雙方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及影本、委託授權書正本。
●申辦費用:
新臺幣100元(在駐外館處申辦者,繳交等值外幣現金)。
●申請要花多久時間:
半個工作天,經核對身分屬實,當場發給。若在國外申請入出國證明書,則須另計郵政在途期間。(編輯:楊舒晴)1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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