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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未置備口罩恐遭罰 勞動部:僅醫療院所

2020/1/31 16:54(1/31 17: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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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1日電)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昨天發布武漢肺炎職場防護指引,讓外界以為每個事業單位雇主都應置備並提供足量口罩,職安署今天澄清,僅有感染之虞醫療院所雇主應提供並置備。

職安署昨天發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指引中提到雇主的共通性注意事項包含置備適當及足夠口罩,不得禁止勞工戴用,尤其第一線工作人員如有感染之虞時,雇主應提供個人專用口罩並使其確實戴用。

由於職安署表示,若雇主違反職安法規及指引內容可開罰新台幣3至30萬元,讓外界以為所有雇主都必須置備口罩並且讓勞工確實戴用。對此,職安署今天緊急發說明稿,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也特別受訪澄清指出,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發布訊息,僅有感染之虞醫療院所,其所有工作者應全程配戴口罩。

至於其他現在無感染之虞的各行業廠場,雇主無需強制勞工一律戴用口罩,但如果勞工自行配戴雇主也不能禁止。

鄒子廉指出,目前口罩已由政府徵調統一配置運用,醫療院所以外其他各類工作場所配戴口罩的必要性及時機,職安署所訂指引會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措施辦理。

鄒子廉強調,現階段除醫療院所外,職安署都是採輔導、宣導等措施協助事業單位,雇主不須擔心受罰,但站在勞動部立場,雇主不應該禁止勞工戴口罩。(編輯:葉俐緯)10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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