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產製品元旦起禁止買賣 違者論刑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1日電)今天歲末,林務局提醒,非洲象因象牙遭盜獵嚴重瀕危,響應國際保育,且台灣相關庫存品買賣緩衝已25年,野保法施行細則明定2020年元旦起終止象牙商業交易,違者論處刑責。
國際調查大象野生族群瀕危,盜獵非洲象取用象牙是其致命肇因。農委會林務局指出,為落實國際間的保育呼籲,曾與台灣刻印、珠寶藝品業者代表多次舉辦座談會溝通,加上「庫存象牙或象牙加工品」買賣緩衝措施已有25年,已非業者的主要營業項目,因此2018年公告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3項。
上述法令明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台灣正式終止象牙商業交易,所有象牙製品不得再買賣;原屬「庫存象牙或象牙加工品」的陳列、展示,須經縣市政府審查許可,違反者依野保法第40條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林務局提醒,持有象牙刻章等製品,切莫拿出來交易,以免觸法;法令也一直規定,30公分以上長度、有牙形的產品,須向地方政府動保單位登記。
有關國內法律規範沿革,林務局說明,1994年全文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時,第16條規定,原則禁止象牙製品買賣及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但是考量法規修正時,相關藝品、刻印業等留有大量庫存,全面禁售會嚴重影響產業生計,因此1995年訂定落日條款「庫存象牙產製品管理補充說明」。
林務局進一步指出,前述落日條款規定,當年申報的庫存象牙產製品,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許可買賣。迄今彙整地方政府統計的全台交易件數,2016年340件、2017年149件、2018年1063件,2019年尚待統計。
另外,國際方面,林務局補充,聯合國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在「2016年大象現況評估報告(African Elephant Status Report 2016)」中指出,野生非洲大象族群於2006年調查結果尚存50.8萬頭,2015年僅剩41.5萬頭,族群數量大幅減損約20%;報告中也指出象牙的利用與盜獵,最是威脅大象野生族群生存。
2016年10月在南非所舉辦的第17屆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締約國會議(CITES CoP17)大會上,各國代表討論決議,呼籲各國關閉國內合法象牙買賣市場。(編輯:管中維)1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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