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工作許可函 109年元旦起可線上領件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僑外生在台工作必須有工作許可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表示,明年元旦起,只要僑外生線上申辦工作許可時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就可線上領件及列印使用。
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從民國108年2月1日起採全面線上申辦,但明年元旦開始,勞動部將依電子簽章法規定,推動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的新措施。
發展署說,只要僑外學生於申請工作許可時點選「同意」約定領取電子公文,經勞動部許可後,就可直接至「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領取工作許可函。
發展署表示,僑外生若需要領取電子公文,只要登入申辦網後,在「案件新增及管理」項下點選「新增申請案件」,將彈跳出約定是否同意電子送達視窗,詳讀約定內容後按下「同意」按鍵即完成約定,屆時將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若是點選「不同意」,勞動部則將以郵寄方式寄發紙本工作許可函。
另外,為了方便僑外學生隨時可以提供工作許可資訊供雇主查驗檢視,勞動部也開發行動裝置檢視功能、提供可攜式工作許可資訊。發展署指出,僑外學生經約定以電子送達方式通知領取,可再選取使用此功能,就可隨時以行動裝置登入申辦網點選「行動裝置檢視」,只要輸入系統傳送的驗證碼後,即可使用。
發展署指出,當行動裝置是直立時,螢幕顯示畫面為QR code,可供雇主掃描驗證辨明真偽;當行動裝置橫放時,螢幕顯示畫面為工作許可相關資訊,以供雇主核對。
發展署也指出,若不予核發工作許可時,也會寄發紙本公文給僑外學生,在申辦網上也提供「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問答集」公告下載使用,若雇主雇用沒有工作許可函的僑外學生工作,最高將被處以新台幣75萬元罰鍰。(編輯:管中維)10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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