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退休金全額請領 109年調至62歲
2019/12/26 10:03(12/26 10:2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要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民眾注意,配合勞保條例規定,民國109年開始,老年年金請領年齡將提高至62歲,若是民國48年次出生勞工,必須到民國110年才能請領。
勞保年金民國98年開辦時,考慮勞動年齡的遞延趨勢及年金請領狀況,訂有逐漸調高請領全額年金的年齡機制;109年起有多項新制上路,其中勞保老年年金的全額請領年齡也將調整。
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勞保年金上路時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法定年齡為60歲,但第10年起提高1歲至6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直到65歲為限;根據規定,109年老年年金請領年齡將提高至62歲。
若以此類推,民國48年次出生勞工,請領年齡為62歲,因此這名勞工必須在民國110年才能請領全額勞保退休金。
不過,勞保條例也有提早請領機制,勞工可以在符合法定請領年齡前5年請領減額年金,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若民國48年次出生勞工要請領減額年金,在105年就可以申請。(編輯:謝雅竹)10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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