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胎家庭聘外籍幫傭 勞動部擬放寬資格
2019/12/21 10:48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1日電)為幫助多胎家庭照顧子女,勞動部日前預告,只要有3名以上6歲以下子女或4名以上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6歲以下就可聘僱外籍幫傭,預估約可協助80個家庭。
根據目前法規,外籍家庭幫傭雇主資格包含年齡3歲以下的3胞胎以上的多胞子女或未滿6歲的子女、年滿75歲以上的直系血親尊親屬或一親等姻親尊親屬的年齡計算累計點數滿16點等資格之一者;其中子女未滿1歲7.5點、滿1歲至未滿2歲6點,滿90歲以上年長者7點等,年齡不同各有不同點數。
不過,民進黨立委陳瑩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帶著一名個案陳情人陳姓媽媽現身立法院,陳姓媽媽目前有5名子女也懷有身孕,預計明年1月生產,但礙於現行外籍幫傭評點點數計算方式,即便她有多胎子女,小孩漸漸長大、點數也一直遞減,導致她一直無法聘僱外籍幫傭協助照顧。
為鼓勵家庭生育並協助多胎家庭照顧,勞動部日前預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0條修正草案,擬放寬扶養多名年幼子女者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條件。
根據修正草案,雇主申請召募時只要具有3名以上年齡6歲以下子女或有4名以上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條件就可申請;至於現行規定的累計點數16點者也在列,維持目前點數計算方式。
勞動部表示,考量扶養多名年幼子女家庭的照顧需求殷切,因此將預告期縮短為15日,勞動部預估,目前國內有80個家庭有此需求。(編輯:葉俐緯)10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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