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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因個資疑慮拒提供選舉名冊 國發會釋疑

2019/12/1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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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7日電)台灣大學學生會即將舉行學生自治選舉,台大校方卻以有違反個資法之虞,拒絕提供選舉人名冊;國發會今天表示,提供學生名冊協助學生進行選舉以輔導自治,並無違反個資法的疑慮。

台灣大學學生會抗議校方拒絕提供選舉人名冊,打壓學生自治選舉;台大校方則回應,學生會要求校方提供全校學生名冊,包含學生姓名、學號與學院別等,以供學生代表選舉之用,此舉因有違反個資法之虞,將輔導學生會以無違法疑慮的方式進行選舉。

國發會今天特別就大學是否可提供學生個人資料辦理學生自治選舉指出,按大學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的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國發會官員解釋,學生選舉之所以需要選舉人名冊,是基於確認台大學生身分、有沒有重複領票,以維護選舉公平。

此外,大學基於教學輔導及校務行政等目的,會蒐集學生包含姓名、學號及學院別等個人資料,國發會指出,公立大學依上述規定,提供學生名冊協助學生進行選舉以輔導其自治,應符合原始蒐集目的,且屬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的利用,符合個資法第15條第1款及第16條規定。

官員也說,個資利用須符合比例原則,若學生選舉只需要學號、姓名等資料,並無違反個資法的疑慮,且國內外大學也多有類似做法。(編輯:張均懋)1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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