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安考量 航警桃機擬研議縮小觀景範圍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14日電)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戶外觀景台今天亮相,因太靠近管制區地面距離,航警基於飛安疑慮,建議縮小開放範圍,桃機公司表示,將配合修改以兼顧賞機環境及維護機場營運安全。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戶外觀景台今天對外開放,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表示,戶外觀景台在保安措施上,採用隱形鐵窗概念的鋼絲電子圍籬,沒有玻璃阻隔反光問題,方便航空迷取景拍攝,可以無遮蔽欣賞飛機起降。
但不少民眾下午前往觀景台時,卻發現無法靠近最前方的鋼絲電子圍籬,而被管制在距離電子圍籬數十公尺外的上方觀景台,無緣貼近第一線,引發議論。
航警表示,今天瞭解觀景台的整體動線後,發現鋼絲電子圍籬因居高臨下,距離管制區近在咫尺,過度靠近鋼絲電子圍籬供民眾駐足,有飛安上的疑慮,研議應管制民眾接觸圍籬的距離。
航警擔心若不慎有物品掉落,或是有心人士丟擲物品,將造成飛安上的重大問題,基於飛安第一的考量,已經提出飛安考量點,並希望藉由進一步協調,尋求解決方案。
航警局表示,航空保安非常重要,的確有一些安全疑慮需要改善,希望一起把保安做得更好,讓民眾在觀賞時,也能兼顧飛航保安。
桃機公司晚間發表聲明指出,觀景台設計是參考日本及其他機場,希望能在航空保安及滿足航迷觀賞需求兩方面取得平衡點。目前在保安措施除監視器、鋼絲電子圍籬外,現場並有保全人員,及觀景台開放注意事項,除呼籲民眾自律之外,若遇不法行為也可適時處理。
桃機公司表示,觀景台目前保安設施,在經過航警局觀察實際開放使用狀況後,將依照需要調整,同時也將配合修改,兼顧機場賞機環境及維護機場營運安全。
桃機公司也提醒,為了維護飛航安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如風箏、天燈、煙火、無人機、空拍機、遙控飛機、氣球或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違反者將依民用航空法及航空保安相關規範處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50萬元。(編輯:方沛清)10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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