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指台漁船不當對待漁工 漁業署籲提事證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綠色和平今天表示,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但東南亞辦公室「海上奴役」調查報告卻指出有3艘台灣遠洋漁船扣薪、暴力對待外籍漁工。漁業署呼籲提出具體事證,違法絕對嚴辦。
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今天向國際媒體發布「海上奴役」調查報告 (Seabound: The Journey to Modern Slavery on the High Seas),報告指出,有34名印尼籍漁工投訴13艘遠洋漁船。
這份報告稱,以上13艘包括5艘台灣漁船(其中2艘為台灣人投資的權宜船)、7艘中國大陸漁船和1艘斐濟漁船,涉嫌欺騙、肢體暴力、苛扣薪資、扣留護照及超時工作等不當對待外籍漁工問題。
報告並稱,「連億興12號」「福滿88號」及「新展鑫」這3艘台灣遠洋漁船,被多名外籍漁工投訴,疑似利用外籍漁工的弱勢處境欺騙他們、扣減薪水、扣押護照、施以暴力對待等;曾在台灣漁船「連億興12號」上工作的一名印尼外籍漁工稱,起初4個月共拿50美元,而「連億興12號」則否認有類似事件發生。
綠色和平還引述漁業署最新公布的190件遠洋漁業條例違規處分名單指稱,計有86件涉及未經申請許可僱用、未簽約與未履行給付薪資等違規事項,占比達45%。綠色和平海洋專案負責人蔡佩芸質疑,台灣現行遠洋漁業相關法規仍未能提供外籍漁工完善的勞動保障,即使月薪調成450美元,還是有人領不到錢。
針對以上質疑,農委會漁業署表示,其實實務上外籍漁工所在當地國的仲介公司或有存在不當收取費用的問題,若是因為這樣的情況發生問題,台灣無法為當地國家的仲介公司爭議行為負責,但是願意與這些當地國家仲介公司好好合作、妥善管理漁工權益。
漁業署並說,綠色和平指稱3艘台籍漁船有不當管理爭議,相關質疑應提供具體事證,包含時間、地點、哪些人等,絕對勿枉勿縱、嚴辦。
另外,綠色和平說,國際間持續關注遠洋漁業的強迫勞動問題,受害漁工以東南亞籍漁工為最,主張廢除境外聘僱制度,並將所有外籍漁工納入勞動部管轄,加速推動「ILO 188號公約」施行法,杜絕非法及剝削,成為亞洲人權保障模範。
漁業署表示,各國都有境外聘僱制度,日本也有,對於綠色和平主張廢除,這涉及整個產業營運、政府機關權責異動,需要再做研議,所涉變動也是長時間才能調整的,萬一執行不當,台灣整個遠洋漁業無法運作,2萬多名外籍勞工也會失業。(編輯:管中維)1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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