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法修正三讀 本土語言師資培育更多元
2019/11/26 17:08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6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師資培育法」修正案,讓本土語言師資培育更加多元,包括職前培育、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士後專班等管道。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最新修正通過的「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規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可招收大學畢業生,符合一定條件,只需經教學演示合格,可免半年的教育實習,方便已有教學經驗的人回學校進修。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長鄭淵全表示,108課綱今年8月正式上路,中學的本土語文(包含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科目教師,需採正規師資培育。這次師培法修法,提供多元培育管道,希望能讓本土語師資更加充裕。
鄭淵全表示,教育部已經協調各師培大學,於109學年度開始正式推動本土語言師資職前培育,加開閩南、客家、原住民族語課程。現在中小學的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代理代課教師、實驗教育、全民國防教學人員等,在師培法修法後,可透過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管道,成為正式本土語師資。
中小學的本土語文課程,不只是學習語言,更重要的是涵養本土文化。新修正通過的「師資培育法」第14條規定,師資培育大學在培育國家語言公費生時,必須開設相對應的語言和文化課程,讓教師具備更豐富的知識。(編輯:葉俐緯)1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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