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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商會批出勤紀錄至分鐘 許銘春:應入境隨俗

2019/11/6 13:33(11/6 13: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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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6日電)歐洲商會昨天提出2020建議書,認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工時登載必須記錄至分鐘規定僵化毫無彈性。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表示,國內法制規定如此,歐洲商會應入境隨俗。

許銘春出席勞動部「第17屆金展獎暨第6屆職務再設計創意競賽頒獎典禮」時,會中接受媒體訪問,回應歐洲商會昨天提出的2020建議書中有關勞基法議題。

中時電子報報導,歐洲商會昨天指出,勞基法規定雇主每日須保存出勤紀錄精確至分鐘相當僵化,且對雇主毫無彈性,造成雇主高額的行政支出,也讓雇主難以提供人性化且富有彈性的工作環境,建議讓勞資雙方合意記錄工時,以增加勞資互信。

對此,許銘春表示,出勤紀錄必須記錄到分,是勞動基準法規定,法律既然如此規定,歐洲商會就應該入境隨俗。

許銘春也提到,現今科技進步,工時記載有各種方式,不一定要用打卡,也可用其他方式來登載出勤紀錄,希望大家都能遵守法律。(編輯:管中維)1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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