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公克以上信件遞送開放民營 預計11月上路
2019/10/30 11:54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0日電)郵政法去年底已修正通過放寬郵政專營權,500公克以上信件開放民間遞送。交通部今天表示,相關規定已配合修訂,預計11月1日起上路。
交通部郵電司指出,原本所有信函專營權為中華郵政專屬,郵局窗口收取的重量上限是2公斤,根據去年底修正通過的郵政法,信函專營權放寬,500公克以上、遞送郵資為平信13倍以上,開放民營。
郵電司表示,11月1日起開放民間遞送的信件,重量部分必須在500公克以上,郵資部分以目前平信郵資新台幣8元計算,至少要超過104元,違反規定者,罰鍰也從原先10萬元到50萬元,提高為20萬元到100萬元。
根據中華郵政近2年郵件交寄量計算,年營業損失估計超過1億元。
交通部今天公告「遞送普及服務標準」及「郵件處理規則」部分條文。
郵電司指出,主要是因應配合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服務貿易協定(TiSA),放寬郵政專營權,為保障偏鄉普及服務,增訂遞送普及服務標準。(編輯:張雅淨)10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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