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長管校務基金 立委憂球員兼裁判
2019/10/14 14:4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4日電)時代力量立委鄭秀玲今天表示,國立大學校長是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召集人,稽核人員又隸屬校長,讓人擔心球員兼裁判,監督形同虛設;教育部允諾進一步瞭解稽核狀況。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以及48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等,多名國立大學校長列席。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鄭秀玲質詢時表示,根據104年修訂的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定,年度總收入在新台幣20億元以上者,應置隸屬於校長的專任稽核人員,但大學校長是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的召集人,稽核人員又直接隸屬校長,讓人擔心大學校長球員兼裁判,監督形同虛設。
鄭秀玲以台灣大學、政治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成功大學等5所國立大學的現行校務基金稽核制度為例,稽核人員或稽核室都隸屬於校長,而交大雖然設置經費稽核委員會(由校務會議選出),但其實5所學校都仍有監督不足的疑慮。
她也請教育部儘速修法,希望在校務會議下設立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校務會議成員推選,召集人則由委員互選,稽核室則隸屬於這個委員會,以維持校務基金稽核的獨立性。
教育部長潘文忠指出,將進一步瞭解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稽核制度,看是否有需要調整,同時也會和大學共同研商,希望在兼顧資訊公開透明的情況下,不影響校務正常運作。(編輯:方沛清)1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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