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機車載重 10月起放寬至200公斤
2019/10/7 17:47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7日電)交通部今天宣布,從10月起放寬電動三輪機車載重管理規定,具封閉式貨箱特別設計的電動三輪重型機車載重從現行80公斤增加到200公斤。
交通部發出新聞稿表示,順應網路購物時代潮流來臨,因應台灣人稠地狹的交通環境,物流業者常有使用機車載運送貨需求,交通部從10月1日起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放寬電動三輪機車載重管理規定,期望能協助運輸業者發展,推動綠色城市物流。
交通部指出,順應物流業者需求,參考歐盟規範與國際接軌,從今年10月1日起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2點,放寬電動三輪重型機車載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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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封閉式貨箱特別設計的電動三輪重型機車載重從現行80公斤增加到200公斤,整體規格尺度不得超過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8條機車規格尺度,貨物不得超出或附載於貨箱以外,前軸重應大於或等於該車總重量的30%等規定。
交通部說,業者可從即日起依規定進口或製造具封閉式貨箱特別設計的電動三輪機車,並經檢測審驗合格後,到公路監理機關登檢領照行駛道路。(編輯:管中維)1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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