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海岸集塵灰清理 環保署:設防護避二次污染
2019/9/29 12:27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9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新竹縣新豐鄉海岸被棄置集塵灰有害廢棄物,預計109年1月底前完成清理,清除過程並已設置防護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新竹縣新豐鄉海岸被棄置廢棄爐渣、集塵灰,經檢測,戴奧辛超標,新竹縣政府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表示,已展開有害廢棄物移除作業,預計明年1月全數清完。
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新竹縣政府原規劃清理5000公噸集塵灰,並獲環保署補助新台幣3800萬元,自107年9月8日開始清理,預計108年5月完成清理。
環保署指出,但因開挖區域集塵灰存量遠超過原規劃數量,新竹縣政府再獲補助3290萬元進行第二期清理工作,預計109年1月底前完成清理,並依法載送至彰濱工業區將重金屬妥善處理其餘資源物質將再生利用。
環保署說,經新竹縣依標準檢驗方法詳細調查後,總計約1萬5300公噸集塵灰,為避免海象沖蝕挖掘區域計畫執行中,於開挖前設置鋼板樁;在開挖中又為防止雨水沖刷挾帶有害廢棄物污染海域,於臨海處設置截流溝,在完成一期移除作業後,更於海岸線設置臨時石籠,同時於開挖面在2期計畫未動工前,先以防塵網覆蓋,避免海風吹拂造成二次污染。
環保署強調,對於集塵灰去化,以目前國內廢棄物資源回收技術經旋轉窯高溫冶煉設施,鋅回收率可達90%,勢必可提升該廢棄物再利用成效;行政院也成立專案小組定期追蹤各單位執行進度並督導協調,同時環保署已協調共同處理體系積極協助處理該集塵灰廢棄物去化問題。(編輯:管中維)10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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