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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雇用身心障礙者 內政部將優先補助

2019/9/1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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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19日電)為照顧弱勢族群,內政部今天於部務會報通過辦法,鼓勵內政部主管的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來僱用身心障礙者,以達到身障法定額進用的義務;內政部也將優先給予獎勵或補助。

內政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為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機會,今天於部務會報通過辦法,鼓勵內政部主管的事業機構,例如營造業、不動產仲介業、保全業、殯葬業等,可以成立關係企業來僱用身心障礙者,以達到身障法定額進用的義務。

內政部指出,這次通過「內政部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希望鼓勵內政部主管的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只要投資成立關係企業金額達50萬元,並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合併計算達3人以上,未來申請創新研發、人才培訓、引進技術等獎勵或補助時,內政部將列入優先考量給予獎勵、補助。

內政部說,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事業機構必須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但在實務上,部分事業機構往往因其本身工作性質而無法聘足。為利事業機構能更彈性僱用,身障法也規定,事業機構若成立關係企業進用身障者的人數達20%以上,則可與事業機構合併計算定額進用人數,以符合法定定額進用的義務,並創造身心障礙者較高品質的工作機會。

內政部強調,希望透過此辦法鼓勵企業營造更友善身心障礙者的工作環境。本辦法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布施行。(編輯:黃國倫)1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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