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交大合併案 教部審議盼1加1大於2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8日電)陽明大學與交通大學推動合校,今天分別召開校務會議,表決通過合校計畫書。教育部表示,後續審議將著重合校是否能發揮「1加1大於2」的效果。
根據合校計畫書,兩校合併後中文校名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簡稱「陽明交大」。今天下午兩校分別召開校務會議,表決合校計畫書,都通過2/3門檻,後續將送教育部審議。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表示,陽明與交大合校是由下而上推動,教育部希望合併後,能有助於高教資源整合、提供更多元的教學研究環境、對國家社會發展有所提升等。希望合校計畫書中能提出具體效益,這也將是後續審查的重點。
朱俊彰指出,待兩校將計畫書送審後,教育部將檢視是否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25至29條需登載事項,之後再送到由學者專家組成的「專科以上學校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會」討論,確定合併後能達到預期效益,必要時將到現場會勘,通過後再上報行政院。
至於是否能如兩校所期望,於明年8月完成合校程序、正式掛牌,朱俊彰表示,主要取決於合併計畫書的完整性,以及後續審議會的溝通是否順利。
陽明、交大日前提出合校有約新台幣30億元的資金缺口,希望教育部提供補助。朱俊彰說,合併相關費用如搬遷、資訊系統整合等,教育部將給予必要支持,但如果是例行性維運費用,仍需依既有程序申請。
外界另一個關注焦點在於兩校合併後新校長的遴選,依現行法令,將由教育部主導、組成遴選委員會,但陽明、交大日前一同向教育部爭取,希望能有更高的參與度。
朱俊彰表示,教育部已於今年7月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其中第26條第3項第7款,明定可將校長遴選辦法納入合併計畫書,也就是說,學校將可提出自己的遴選設計。
朱俊彰指出,上述修法並非只為陽明、交大合校案,而是要讓後續其他大學推動合併時,都能有更多選擇和彈性。目前法案已完成預告期,進入後續法制作業程序。
媒體追問,陽明、交大合校案是否能趕上上述修法,朱俊彰表示,會以最有利當事人的原則,從優適用。(編輯:張雅淨)1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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