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二甲基乙醯胺恐肝傷害 勞動部納職業病項目

2019/9/6 16:4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6日電)操作有機溶劑二甲基乙醯胺時,若防護措施不全可能中毒引發肝傷害,勞動部今天表示,將新增「二甲基乙醯胺引起之疾病及其續發症」為職業病項目,增進勞工職災權益。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代理司長白麗真今天在例行業務說明會中表示,將預告「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修正草案,新增「二甲基乙醯胺引起之疾病及其續發症」為職業病項目,預告期至11月9日止。

白麗真指出,二甲基乙醯胺是具肝毒性、神經毒性、生殖毒性、皮膚與眼睛刺激性的有機溶劑,在合成材料及化纖等領域都有廣泛應用,且國內也曾有勞工因操作此物質導致肝傷害案例。

白麗真表示,勞保職業病種類項目是將疾病與執行職務因果關係,已經於流行病學普遍被明確認可者納入表列,考量二甲基乙醯胺危害暴露與疾病間因果關係明確,經邀集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及相關醫學會等研商後,參採專家所提意見,新增「二甲基乙醯胺引起之疾病及其續發症」為職業病項目。

勞動部勞保司職災保險科長林煥柏表示,二甲基乙醯胺在化學纖維產製、石油加工產品及製作藥品會用到,由於二甲基乙醯胺的效果相當好,所以被廣泛利用。未來將二甲基乙醯胺病症納為職業病項目後,若有勞工因二甲基乙醯胺中毒而有這些病症,可不需經過鑑定即可申請傷病給付或失能給付。(編輯:張芷瑄)10809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