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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孕婦及育兒車位 最高可罰1200元

2019/8/3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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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30日電)交通部今天提醒,如果駕駛停車違規占用孕婦及育兒車位,最高可將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提醒駕駛人禮讓車位給孕婦或育兒家庭使用,以免受罰。

交通部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交通部表示,從今年6月29日起,若駕駛人違規占用孕婦及育兒車位,最高可將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交通部表示,孕婦及育兒車位是提供孕婦及兒童上下車使用,由於駕駛人及乘客多數時間都不在場,以停放車輛前擋風玻璃內放有停車位識別證明,認定為符合資格。

如果未乘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駕駛人不得使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也不能占用停車位,交通部提醒,請一般民眾將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留給孕婦及育兒家庭上下車使用。

交通部指出,民眾如果發現有違規占用孕婦及育兒車位時,屬於路邊停車場者,可向警察機關檢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若為路外停車場(例如賣場、百貨公司、醫院等附設停車場),可向停車場主管機關檢舉,依停車場法處罰。

交通部提醒,公共停車場設置孕婦及育兒車位,不論其收費與否,如有違規占用事實都會開罰,請一般民眾不要違規占用。(編輯:林沂鋒)1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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