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房東租屋給補貼戶 內政部祭3項稅賦優惠
2019/8/29 19:47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29日電)內政部營建署宣布祭出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項稅賦優惠,鼓勵房東將房子租給租金補貼戶。
營建署指出,日前行政院核定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降低房客租屋的困境,不過,近期有些租房客表示,擔心就算房東同意幫忙申請,也會把租賃稅轉嫁給房客,無法使政府美意落實。
營建署表示,為提高房東配合的誘因,已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等稅賦減免。
營建署表示,租金補貼自民國96年開辦至民國107年,已有47萬278戶家庭受惠。108年計畫辦理6萬5963戶,截至108年8月26日,已有6萬7705戶家庭提出申請,單身青年婚育租金補貼計畫戶數2萬4000戶。
營建署呼籲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踴躍提出申請,並請有空餘屋的屋主,可考量將住宅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社會及經濟弱勢民眾。(編輯:郭萍英)10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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