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調解人增新血 勞動部培育50人
2019/7/26 17:04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勞動部在民國100年修訂勞資爭議處理法,新增獨任調解人機制,上路以來已有9成勞資爭議案件是經由調解人處理。勞動部今年辦理認證訓練,預計培訓50人取得調解人資格。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今天在勞動部例行業務報告中指出,台灣一年約有2萬6000至2萬7000件的勞資爭議案,過去有勞資爭議需要調解時,都是委由調解委員會處理,但勞資爭議處理法在民國100年修正後新增獨任調解人,實施以來,民眾選擇調解制度處理勞資爭議的比例已達9成以上,且和解率達5成左右。
王厚偉表示,勞動部從民國100年就針對具調解或協調經驗2年以上者辦理認證訓練,截至107年底,已培訓520名調解人,並陸續投身調解事務。今年也將持續培育調解人新血,推動「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訓練及執行調解業務研習活動」計畫。
王厚偉指出,這次將辦理認證訓練1場次,預計培訓50人取得調解人資格,課程涵蓋勞資關係發展、爭議處理、勞動契約、工資工時、不當勞動行為等。
此外,王厚偉也提到,勞動事件法已經三讀通過,施行日期雖然是由司法院另訂,但未來法院在審理勞動事件時,可審酌主管機關指派調解人所調查的事實、證據及適當方案,因此調解人的專業及撰寫紀錄的品質將更為重要。
今年在北、中、南區辦理執行調解業務研習活動共7場次,將有350名調解人參與回流研習,盼能強化其於勞資爭議處理上的專業知能及溝通技巧,維持一定調處品質。(編輯:戴光育)10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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