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垃圾焚化處理成效佳 環署推老舊焚化廠升級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4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民國107年家戶垃圾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焚化處理成效佳,平均每公噸垃圾發電量及售電量皆創歷史新高;未來推動老舊焚化廠升級,壽命可延長15到20年。
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統計107年焚化廠處理家戶垃圾及一般事業廢棄物達644.4萬公噸,為近年來新高;而電力方面,總發電量33.59億度,售電量26.58億度,約可提供76萬戶家庭1年的用電量,售電所得達新台幣49.6億元,平均每公噸垃圾發電量及售電量皆創歷史新高,分別為521度及412度。
環保署指出,為督導各焚化廠的操作維護,並提升各廠的營運效能,自90年起每年辦理焚化廠輔導評鑑工作,98年並將環保署對各環保局監督管理情形納入評比,建立三級品管模式,對焚化處理品質、發電效能、污染防治或設備維護改善等辦理查核評鑑。
全台目前運轉中的大型垃圾焚化廠共有24座,環保署表示,在107年度垃圾焚化廠查核評鑑結果中,以基隆市廠及嘉義縣鹿草廠整體表現最優異,拿下「特優獎」;桃園市及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因持續規畫多元化廢棄物管道,獲頒「整體規畫獎」。
環保署指出,由於高雄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市、苗栗縣及嘉義縣環保局,協助外縣市處理一般廢棄物數量達焚化廠年處理量的20%,因此頒發「區域合作獎」。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林健三指出,為協助提升老舊焚化廠處理效率及垃圾多元化處理,已透過「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未來24座焚化廠將在117年前,陸續辦理焚化廠升級整備工作,如高雄市、北投、新店、樹林等焚化廠都在規畫中,評估升級後能維持未來15到20年垃圾的妥善處理。
環保署並對於地方環保局就垃圾處理整體規畫的落實,設置多元化處理設施予以肯定與支持,期盼地方建構垃圾處理區域合作的互惠互助措施平台,共同解決垃圾處理問題。(編輯:張雅淨)1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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