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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文化學習成果 擬納大學個人申請書審

2019/7/17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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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7日電)教育部擬於109學年度起,將「族群文化學習成果」納入大學個人申請管道書面審查項目,讓有原住民、新住民等學習經歷的學生,更能被大學校系看到。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郭佳音表示,多元入學的精神,就是不要用單一的考試成績評斷學生,其中個人申請管道,更著重學生多元的成長背景和學習經驗。

不過,過去在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書面審查時,校系較難看出學生是否有原住民、新住民等族群文化背景。教育部擬於109學年度起,開放各校系將「族群文化學習成果」列入評量尺規中。

郭佳音表示,上述政策是鼓勵和引導性質,教育部尊重各校系自訂選才標準,不會強制介入是否要為特定族群加分。她以民族語文系為例,書審時學生有在原住民部落的生活經驗,自然有更高的機會錄取。

郭佳音也提到,「族群文化學習成果」不只適用於原住民學生,也包括各個族群,新住民第二代、海歸子女等身分,也可藉此展現出自己的成長背景和學習成果,供大學教授參考。(編輯:陳清芳)1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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