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空服員委託討證未果 律師報案提告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7日電)長榮空服員罷工進入第8天,接受部分空服員希望取回三寶的委任律師蔡頤奕說,今天下午已到警局報案提告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成員,希望透過司法討公道,工會則發表聲明反擊。
蔡頤奕今天下午3時許,帶著委託書前往桃園市警局蘆竹分局南崁派出所報案,他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對於提告人及內容都不方便提供,至於提告事項是認為工會部分人員確實有違反護照條例,惡意扣留委託人護照,提告是希望由司法機關釐清。
蔡頤奕表示,自己是代表委託人報案,而委託人為長榮航空公司的員工,與資方無關,至於有多少的委託人及提告罪名,因為涉及隱私問題不方便透露,原則上仍以護照條例為主。
蔡頤奕指出,委託人希望工會可以趕緊將「三寶」返還給會員,因為相關證件原本就是會員的,若會員在罷工過程中希望取回,希望工會能予以協助,而不是一昧要求本人到場,以及需要2個工作天的方式,這些都是不必要的。
在完成提告後,蔡頤奕表示,將會在今明2天請求長榮航空公司,協助委託人向外交部申請新的護照,讓他們可以盡快的返回工作崗位。
而工會則發布聲明表示,外交部日前已表示,不會配合長榮航空公司補發組員護照,相關程序需本人出面並依照護照條例規定辦理,公司行文請求於法無據。
工會表示,申請人於符合護照條例第19條及第25條規定情形,始可辦理補發證件之程序,倘若公司是要空服組員以「遺失」的不實理由到警局報案,則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請組員三思。工會也譴責長榮未明確告知空服組員相關的法律風險。
對於長榮航空公司指控工會「非法扣留證件」,並稱已依法提出告訴。工會表示,已多次清楚表明本人申請取回證件的相關程序,並無扣留組員三證的事實,長榮航空公司提出不實告訴,已涉犯刑法誣告罪,籲請公司自重,勿再混淆視聽、浪費司法資源。
工會表示,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規定,工會及其會員基於團結行使爭議權之行為,具正當性而有民、刑事免責。若會員脫離工會指示,個人與資方之相關行為並無刑事、民事免責適用,也希望會員謹慎為之。(編輯:方沛清)1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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