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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影響未明載 中火燃氣機組環評補件再審

2019/6/21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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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1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審查台電在台中港2部燃氣機組興建計畫,環評委員認為機組調整後的空污影響未明載,並應明確敘述備用燃煤機組的啟動機制,因此決議補件擇日再審。

環保署今天召開「台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境影響」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

在空污排放改善與管控機制改善措施方面,開發單位台電公司表示,未來除了減少生煤使用量,並配合全年空品不良的季節(第一、四季)減煤,4部燃煤機組不運轉,僅在第二、三季備轉容量低時才運轉。

另外,在「海域生態及水質」環境監測頻率影響評估中,台電表示,每年執行2次海域生態專案調查。

環評委員認為,台電應該將歷年來供電備轉容量率降到15%以下、8%以下的天數、發生機率等,進行完整的風險分析。

環委指出,在討論燃煤機組改燃氣機組,原則上還是有環境衝擊,但台電現在報告書中的回覆很粗略,每個環境衝擊都應該寫清楚。

在「海域生態及水質」環境監測頻率部分,環委認為開發單位所設定的每年執行2次間隔過久,要求將專案調查期間縮短至每季1次。

會議最後決議,要求開發單位補充及修正意見後,8月31日前送專案小組再審。

其中最主要須具體提列此案常態性及最劣情境下的逐年機組調度情形、燃料用量、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及排放總量,並敘明備用燃煤機組啟動機制(含備轉容量率限值、最大機組調度數量、運轉時數等)及溫室氣體排放減量規畫。

另外,要求台電必須說明海洋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計算依據,並納入此案開發前後差異比較。(編輯:管中維)10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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