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山水庫保護區林班地補償 農民陳情獲解
2019/6/21 18:09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1日電)湖山水庫保護區林班地,因為水庫興建而通行不便,承租的農民組自救會向立委劉建國陳情,主張應比照徵收農地方式發放補償金。全案歷經13年協調,在今天獲得解決方案。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今天邀集經濟部水利署、農民自救會在湖山水庫會議室協調,最後以比照徵收農地發放補償金方式,達成每公頃發放新台幣138萬元補償金、面積為146.833公頃的共識。
劉建國指出,湖山水庫在民國95至105年間興建,位於水庫保護區內的林班地,通行不便,承租農民因無法耕作導致損失,組成自救會陳情,主張應比照徵收農地發放補償金方式處理,期間多次協調未果。
與會的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鍾朝恭表示,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在民國106至107年間曾多次與自救會協調,但每公頃補償金額未能取得共識,經劉建國協調,在今天取得共識。接下來將提報水資源作業基金管理會審議,待簽報經濟部核准後循程序發放。(編輯:戴光育)10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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