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機官司敗訴判賠逾3千萬美元 遠航要上訴
2019/6/3 15:05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日電)遠東航空與租機公司ALC的合約爭議官司,美國法院日前判遠航敗訴,要賠償ALC加計利息逾3000萬美元。遠航今天下午表示,經法務部門研商後,遠航決定上訴。
遠航表示,公司法務部門認為,美國法院在案情判斷及所引用的法令有重大疑義,遠航將提起上訴。
遠航說,目前公司財務狀況皆在民航局監理下,一切正常。
遠航在2015年與ALC簽約,租兩架737-800飛機,因發生合約爭議,雙方打國際官司,ALC認為遠航違約,遠航認為ALC欺瞞。
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日前一審判決,ALC的提告全部勝訴,遠航指控ALC的理由不成立,判決遠航要賠ALC損失2337萬4200美元,近3年每年還要加計10%利息,總計賠償超過3000萬美元。
遠航2015年7月與12月分別與租機公司ALC簽約,首架是新機,預定2016年6月下旬在美國交機,第2架是機齡4年、柏林航空曾使用過的飛機,預定2016年6月底在匈牙利交機。
遠航2016年6月18日指派接機小組到美國波音公司迎接首架737-800,還在當地完成測試飛行,民航局也派官員到美國,準備簽發適航證書,不過,後來遠航卻臨時取消接機,結果兩架飛機都未順利引進。
根據遠航2016年7月對外的說法,遠航在2016年5月中審查第2架737-800飛機修護紀錄時,才發現飛機因不明原因已封存6個多月,但ALC卻隱瞞未告知,且一直未提出合理說明,當時就決定只保留第1架飛機租賃合約,同時解除第2架合約。
不過,遠航指在接第1架飛機時,ALC突然要求遠航簽署第2架飛機租約終止協議書,並要求放棄相關法律權利及責任,才同意交付第1架飛機,遠航無法接受。(編輯:管中維)1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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