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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通過 衛福部:醫療代理人限制將鬆綁

2019/5/17 20:05(5/18 00: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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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7日電)同婚專法過關,同志配偶的醫療決策權更有保障。衛福部表示,未來同志配偶將可同時身兼財產繼承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當另一半昏迷或無法表達意願時,替對方做出醫療決定。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這也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制化國家,將自108年5月24日施行。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劉越萍表示,根據今年1月6日實施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每個人在健康的時候都可以經過諮詢,預立一名醫療委任代理人,在病人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根據病人的意願替他做出醫療決定,例如當病人變成植物人的時候,做出是否拔管等決定。

劉越萍說,由於醫療委任代理人不限於有血緣關係的家屬,也可以是同居人或好友,為了避免謀財害命的問題發生,明訂只有法定配偶可以同時身兼財產繼承人和醫療委任代理人,長久以來不斷有同志團體對此規定表達不滿。

劉越萍指出,未來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配偶在法律上將是合法的法定配偶,可以同時擔任財產繼承人,也是醫療委任代理人。(編輯:陳惠珍)10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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