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高價醫材重複用 衛福部2週內研商規範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9日電)有醫院將一次性使用手術耗材重複消毒、使用。醫事司長石崇良今天說,原則上不可重複使用,但若醫界認為感控安全無虞,且是高單價自費醫材,可再討論,2週內邀專家研商。
聯合晚報報導,有一次性手術耗材遭重複使用,如雙極電外科器械,自費約要新台幣近3萬元,但在健保署醫材比價網發現,有32家醫院定價低於2.5萬元,其中8家醫院低於8000元,台大醫院僅需6875元。也有台大醫院醫師坦承,台大院內有消毒SOP,經徹底消毒後,使用次數最高5次。
媒體也報導,秀傳醫療體系有醫師表示,將高價自費醫材消毒再使用,是基於幫病人省錢的出發點,讓病友都能用的起。
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今天傍晚受訪時表示,台大醫院一直堅守醫療品質至上,並充分尊重每一名醫師的專業及病友自主選擇權,若有重複使用的醫材,依照規範,明訂要跟病人清楚說明。
王亭貴表示,目前台大以醫材管理委員會管理重複使用醫材,會有嚴格審查,確保符合感控、安全的條件才會重複用,且也只有很少數的項目。院內感控小組對重複使用器材有標準消毒作業及檢驗,對於有疑慮的醫材,醫院也不會列為可重複使用。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受訪時表示,基於安全,一次性使用的醫材只能一次性使用,如拋棄式針頭等,如果醫院或醫師明知有疑慮卻違法使用,可依醫療法跟醫師法開罰。
不過,石崇良表示,經他了解,醫院重複使用的一次性醫材是高價醫材,且重複使用有經過嚴謹的消毒程序,並經醫院委員會管理、審查,也有告知同意,在醫學倫理上較無疑義。但如果醫院明知使用二手醫材,卻欺騙病人,就有詐欺的問題。
石崇良說,醫材使用應該依據核准的仿單,如為仿單核准外使用,應遵守正當性、科學證據、據實告知。
石崇良表示,一次性使用的醫材仍應遵守不得重複使用;但如果醫院認為,消毒後確認感控、醫療程序安全無虞,且又是高價醫材,應可專業討論,2週內將邀集專家學者來討論合理性及一致性規範。
健保署官員則說,根據報導指出,各醫院都有消毒的SOP,且有先告知病人使用的是全新品或消毒品,健保署尊重專業,但會發文給各院所,如果使用非健保給付的自費醫材,務必善盡告知同意。
不具名的公衛專家表示,依理,一次性使用的醫材就應一次性使用。過去也有醫院希望政府訂出重複消毒的指引,但相關司署沒有同意。因重複使用不只有感控問題,也可能因醫材多次使用耗損,有醫療處置上的安全隱憂。(編輯:陳清芳)1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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