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內用禁供免洗餐具 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
2019/5/9 18:23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9日電)限用免洗餐具政策更進一步,環保署今天表示,將授權地方政府,可以禁止轄區內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提供內食者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預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草案,將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可因地制宜擴大內食用餐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的限制使用對象。
根據現行法規,包含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管制對象都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其中政府部門、學校餐廳內用飲食更不得提供使用「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
為了持續推廣民眾自備環保餐具、使用可重複清洗的餐具,又考量擴大限制使用對象的營業規模、經營型態的不同,環保署擬從地方先開始,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可以因地制宜,自行限制轄區內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在提供餐飲的場所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今天表示,考量有些場所擁有的清洗環境不同,因此政策採漸進式方式推動,預告修正相關草案,讓地方政府有法源可以先在轄區內推動。
根據統計,政府部門、學校餐廳禁止提供內食者各類材質免洗餐具政策上路後,已經有效減少政府部門、學校87%以上免洗餐具的使用量。(編輯:陳惠珍)1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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