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屬國定假日 雇主需依法給假給薪
2019/4/29 17:19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9日電)五一勞動節就快到了,勞動部今天提醒,勞動節屬於國定假日,只要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當天都可以放1天假,雇主需依法給假給薪,如果勞工加班,工資必須加倍發給。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5月1日勞動節」是勞基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也就是國定假日),因此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當天都可以放假1天。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受訪表示,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謝倩蒨說,雇主如果徵求勞工同意,讓勞工出來加班,則必須給予加倍工資。
勞動部強調,包括「勞動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都應依法辦理。
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編輯:陳俊碩)10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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