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禁行蘇花公路東澳段 延至7月再開罰
2019/4/17 18:30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7日電)蘇花改東澳段1月開放12.2公尺以下、3.5噸以上大貨車通行後,蘇花公路東澳段同步禁行大貨車,因勸導期至昨天截止,原訂今天起開罰,業者陳情,交通部同意延至7月再開罰。
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今天表示,全長9.7公里的蘇花改蘇澳到東澳段,於今年1月17日起,開放12.2公尺以下、3.5噸以上非管制大貨車通行後,蘇花公路蘇澳到東澳段同步禁行3.5噸以上大貨車通行,並展開為期3個月宣導期,之後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900元,並計違規點數1點。
此外,載有危險物品的大貨車仍禁止通行蘇花改,若要通行蘇花公路蘇澳到東澳段,除要向監理單位申請臨時通行證之外,也必須依照管制時段通行。3.5噸以上大貨車主或駕駛若居住在東澳市區,或當地仍有民生運輸需求,必須行駛蘇花公路蘇澳到東澳段時,必須向公路總局、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或當地村里長,申請通行證。
工程處表示,3個月宣導期昨天截止,原訂今天起開罰,但有運輸業者反映,相關路線變更、人員工時與車輛調度,恐無法於短時間內調整,考量蘇花路廊整體管制一致性,同意延至7月17日起再依相關規定正式由警察單位依法取締。(編輯:卞金峰)1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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