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33處路口未保持淨空 加強取締駕駛
2019/4/15 11:33(4/15 13: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為讓上下班時刻的行車順暢,台北市警方從今天起至19日,針對33處路口加強取締,只要號誌轉換後,車輛仍停在路口或行人穿越道就屬違規,可處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以下罰鍰。
每逢上、下班課交通交鋒時段,常有駕駛未注意車前號誌狀況或前方車流情形,因來不及通過路口,導致車輛停放在馬路中間或行人穿越道,造成用路人不便及交通阻塞。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宣布,從今天起至19日止,列為「路口淨空執法週」,執法組組長顏三隆受訪表示,透過各轄區分局統計數據,列出常發生交通事故、壅塞及民眾常檢舉的33處路口,先針對以上路口作為加強取締目標。
警方加強取締的路口分別為重慶北路1段與鄭州路口、重慶北路2段與民生西路口、西園路1段與廣州街口、西園路2段與西藏路口、忠孝西路1段與館前路口、忠孝西路2段與西寧南路口等共33處。
顏三隆指出,常有駕駛人因貪圖方便,開車行經有交通號誌的交叉路口或黃色網線區域時,就算知道前方車流回堵,仍執意往前開,造成號誌轉紅燈時,車輛仍停留在路口,造成用路人不便且讓交通阻塞。
他說,駕駛人未保持路口淨空,不但沒同理心外,也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北市警方從今天起將針對33處路口加強執法,若發現駕駛人出現未保持路口淨空行為,像紅燈超越停止線或停等在行人穿越道等狀況,將可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警方針對33處路口加強取締,採當場攔停舉發,並呼籲駕駛人應具有正確觀念,就是車輛行經路口時,發現前方為綠燈,因先注意車前的車流狀況,以免號誌轉為紅燈時,只能停放在路口或人行道。(編輯:張銘坤)1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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