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酒駕修法三讀 柯文哲:只處罰無法解決問題

2019/3/27 11:3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27日電)立法院為嚴懲酒駕行為,修法條文昨天三讀通過;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說,只有處罰還是無法解決問題,在某種條件下要強制治療,否則有酒癮者,怎麼處罰都沒用。

柯文哲今天全天沒有公開行程,上午在市政大樓11樓接受媒體訪問時,做上述表示。

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酒駕累犯機車罰新台幣9萬元、汽車罰12萬元,若再犯,罰款將累加,駕駛人若酒駕,同車乘客最重可罰3000元。

柯文哲認為,只有處罰還是無法解決問題,「好像少掉一個後續醫療治療的處置方式」,認為某種條件下應要強制治療,「像酒癮,你再怎麼處罰他也沒用」」,認為有毒癮與酒癮的人,政府機關應將其視為病人對待,而不是犯人。

有媒體詢問,有立委未來打算提案酒駕初犯就判死刑,柯文哲則引用孟子「徒法不足以自行」回應,表示酒駕不好,重罰可以,但「他(酒駕者)就是有病啊,怎麼處罰還是照犯」。(編輯:李亨山)10803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