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入酒駕者車輛 林佳龍:已開始研議
2019/3/25 17:19(3/25 18: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5日電)針對沒入酒駕者車輛,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表示,已開始研議,但他也說,若是租用、借用、或偷竊來使用的車輛,在執法上會涉及第三者,現在要加以釐清,以免執法時產生更多爭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酒駕防制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交條例)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在質詢時詢問,除了酒駕者,共乘者也是共犯行為,對於連坐懲罰的方式,林佳龍的看法為何,列席備詢的林佳龍表示,大方向他支持,大家都應相互規勸,來遏止可能悲劇的發生。
連坐懲罰的方式是否有效降低酒駕比例,林佳龍說,實務上必須要實施之後才會了解,但從社會心裡的角度來看,若多一份預防,可能就會減少一份肇事的可能性。
顏寬恆表示,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接受他的質詢時,也同意酒駕者沒入其交通工具,蘇貞昌如此講求行政效率,交通部是否已進行研議。林佳龍說,已開始研議沒入酒駕車輛。
但林佳龍也說,若是酒駕者自己的車,在認定上很清楚,但若是租用、借用、或偷竊來使用的車輛,在執法上會涉及第三者,現在要加以釐清,以免執法時產生更多爭議,讓無辜人受罰。
顏寬恆也問到,是否認為現有酒駕的罰則過輕,林佳龍說,加重罰則是這次修法主要目的,重罰可以再阻止一部份酒駕,但有些預防跟其他配套措施可以阻止酒駕發生,而不是只是重罰。(編輯:楊玫寧)1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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