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指婚媒違法罰太輕 移民署:依法處理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蘇龍麒台北16日電)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接獲民眾陳情,指遭合法外籍婚姻媒合協會詐婚。徐永明說,移民署對違法行為的平均裁罰金額過輕,可採重罰杜絕投機行為,也會要求移民署在立法院這會期拿出相關「防弊汰劣」辦法。
移民署副署長鐘景琨說,相關裁罰一切依法辦理,有些案件因為當事人符合行政罰法減免裁罰的項目,才會有平均裁罰金額較低的問題,但一切都是依法處理。
媒體日前報導,有投訴人控訴,多家標榜移民署認證的外籍婚姻媒合協會收取新台幣數十萬元費用,仲介他們前往中國、越南或印尼娶親,女方卻稱未收到聘金無法來台或來台後就「落跑」。
移民署日前發布新聞稿指出,關於報導中所提的多個協會,經查已分別於民國105年和107年間被廢止從事婚媒許可並註銷許可證。
近日有投訴人找徐永明陳情,希望立委監督移民署正視此問題,並提出解決辦法。
徐永明說,根據移民署許可的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媒合統計資料發現,103年至107年共受理2509件,其中有1108件媒合成功;另外,同區間違法媒合共有171件,裁罰金額1814.5萬元。
徐永明認為,如果要遏止違法收受利益、刊登廣告等情事,應思考的方向為,該如何讓業者無利可圖,但從其中一項原本法定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的違法態樣中發現,103年至107年的平均裁罰金額僅13萬元,讓有心人士產生投機心理。他說,若採重罰產生嚇阻性,讓相關人士覺得「成本很高」,為了不被重罰,他們只好依法遵循、依法做事。
徐永明也說,相信移民署有一定掌握、也有能力管理這些團體(協會),但目前相關管理辦法無法約束被註銷許可證後另起爐灶情形;建議移民署修改相關辦法,讓被註銷的負責人不能再成立新的仲介團體,另外就是不能到相關社團法人去當員工,希望移民署盡速在這個會期拿出相關防弊汰劣辦法。
鐘景琨說,目前移民署為了避免違法的婚媒團體改名另起爐灶,正研擬修改相關辦法,讓違法的民眾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再成立婚媒團體,也不能藉由他人的名義成立婚媒團體,相關修正內容將會盡快出爐。(編輯:林興盟)10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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