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盟提同婚專法對案 伴侶盟籲勿逕付二讀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反同團體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並由中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同婚團體今天說,反同草案已徹底脫離釋字第748號解釋,呼籲朝野黨團拒絕讓反同草案逕付二讀。
立法院5日將攸關同婚權益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逕付二讀,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反同團體則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將由賴士葆代為提案,預定排入12日程序委員會的議程。
同婚團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反同草案已徹底脫離釋字第748號解釋的要求,無論就同性結合身分關係的「名稱」或草案實質保障內容都明顯欠缺與行政院版草案併案協商的基礎,懇請朝野黨團拒絕讓反同草案逕付二讀。
伴侶盟指出,自從反同公投通過後,反同婚團體就大力鼓吹「公投效力大於憲法」的荒謬言論,但反同婚公投只是法律位階的公投,其結果當然不能推翻具有憲法位階的釋字第748號解釋,最多只能拘束同性婚姻的立法形式,也就是不修民法、另立專法承認同性婚姻。
伴侶盟指出,行政院版草案已是同志群體退無可退的最後底線,反同草案不允許同性二人「結婚」而是稱為「家屬」,且內容也明顯保障不足、毫無平等可言,若將反同草案直接併入協商,只會讓行政院版草案橫生變數。
伴侶盟強調,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若非「婚姻」或權利義務再往下修,依照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意旨,5月24日同志伴侶勢必會直接至戶政機關要求依民法婚姻章登記結婚,同性婚姻議題將繼續延燒,政治拉鋸、社會對立也將持續擴大,此種結果絕非大眾所樂見。
伴侶盟呼籲,為了避免行政院版草案在後續立法協商過程增加不利、不公的變數,建請朝野黨團退回反同草案,不應同意其逕付二讀,並力保行政院版草案能順利完成立法程序。(編輯:管中維)1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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